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昨天是新修訂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實施首日。記者采訪發現,部分駕駛員對于一些新增的交通違法規定并不了解,其中,后排乘客不系安全帶情況最突出,有些路口平均三分鐘就能處罰一起。截至昨天15時,全市累計查獲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共計2萬余起,同比上升10.6%。其中,共查獲連續變換兩條車道116起、不按規定佩戴安全帶446起、貨車占用客車車道50起。
3分鐘就有一起未系安全帶被罰
新增的20余種違法行為中,機動車乘坐人不系安全帶最普遍。昨天上午,記者隨楊浦交警在執法現場看到,不到半小時就有近20名未系安全帶的乘客被處罰。記者粗略統計了一下,平均三分鐘就能抓到一名不系安全帶的違法人。
不少乘客被攔下后表示:只知道副駕駛要系安全帶,沒想到現在連后座也不例外。也有人稱:上海這樣的交通道路狀況,車速又不快,三四十碼的情況下沒必要系安全帶。
據悉,根據事故數據統計,佩戴安全帶能使事故死亡率降低50%,致殘率降低70%。根據新道交規定,交警對于不佩戴安全帶的乘客予以了50元處罰。
未滿4歲兒童須配備安全座椅
9時許,一輛滬牌車在途經邯鄲路國賓路時被交警攔下。民警發現,后座有三名乘客,其中一名女子左右手分別抱著一個小孩。兩個孩子在后座和女子身上爬來爬去,十分危險。
新道交規定,家庭乘用車搭乘未滿4歲的兒童必須配備安全座椅。然而,司機葉先生對此顯然并不知道。交警詢問得知兩個孩子都未滿4歲,在向司機普及了新規定,并指出危害后,其才接受了處罰。
多輛車在高架上連續變換兩根車道被攔下
新交規中增設了“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一次連續變換兩條車道”的規定。昨天下午,交警在滬閔高架進行現場查處。
15時10分許,一輛滬B車牌的省際大巴,從莘莊方向往上中路隧道方向一次性連續變換兩根車道,從3號車道一下子斜插到了5號車道,后方車輛見狀忙不迭踩下剎車。
“里面堵車,我要往上中路隧道過去,快到閘道口了,就想著快點變出來。”駕駛員俞師傅因連續變換兩條車道被交警攔下后解釋。按照《條例》規定,交警依法對其處以200元處罰。
隨后5分鐘,又有兩輛車因一次連續變換兩根車道被交警攔下,司機均表示“不清楚規定”。
據高架交警部門統計,執法時段內已查處“機動車一次連續變換兩根車道”違法行為20余起。
雙休日走公交專用道不算違法
“新規定雙休日可以走公交專用道,為什么我還是收到了違法提醒?”在昨天上午公安交警部門舉行的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條例》宣傳活動現場,有市民咨詢:雙休日走了公交專用道,收到了違法告知短信,到底罰不罰款?
虹口交警現場解釋,上述違法信息將經由人工后臺核實后再錄入系統,目前收到的只是告知短信,因此不必擔心。
記者了解到,電子警察抓拍違法行為分為兩步,第一步是抓拍,第二步是人工審核,真正具有執法權的只有民警,電子警察能提供的僅僅是“證據”,需要審核認定后,才能作為處罰依據。
徐匯查獲一涉嫌買分賣分人員
昨天上午,徐匯交警支隊事審大隊違法處理窗口還查獲了1名涉嫌“由他人替代記分”的違法人員。
上午10時許,違法駕駛人劉某攜帶同事許某的駕駛證,冒充許某來處理交通違法。經窗口民警照片比對,發現劉某與該駕駛證并非同一人,故存在“由他人替代記分”嫌疑。經民警現場信息比對核實,劉某供認了違法事實。據劉某交代,因自己的箱式貨車違法行為較多,一本駕駛證無法處理,故而向同事借用駕駛證代替處理的違法事實。依照新條例,徐匯交警支隊將對其做出500元罰款的處罰。
新道交條例中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禁止他人替代記分,禁止替代他人記分,禁止介紹替代記分”。由他人替代記分的,違者處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替代他人記分的,違者處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并處暫扣一個月以上三個月以下機動車駕駛證;介紹替代記分的,違者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
新道交實施首日 不系安全帶有路口半小時罰了20人
另據《新聞晨報》報道,據統計,昨天零時起至下午15時,全市累計查獲各類交通違法行為共計2萬余起,同比上升10.6%。其中,涉及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新增及調整條款方面違法的,共查獲連續變化兩條車道116起、不按規定佩戴安全帶446起、貨車占用客車車道50起。
不系安全帶,有路口半小時罰了20人
乘客坐車也必須得系安全帶,不然可以處警告,或罰款20元至50元。相比以往,交通違法都是罰司機,這一次罰的是乘客,他們會配合嗎?
昨天,楊浦區邯鄲路、國賓路路口,不到半小時,20名未系安全帶的乘客因此被罰,這次畫風的確跟以往不太一樣。
一輛“滬G”號牌的轎車被交警攔下后,發現后排兩個女乘客都未系安全帶。“我們不知道這個規定。”聽到交警要處罰,50來歲的男司機馬上辯解,兩個坐在后排的女乘客趁機拉開車門跑了。
“駕駛員,儂打電話,把伊拉喊回來。”交警說。
“你們回來吧,該罰的就認罰。”駕駛員打完電話后跟交警解釋,“我老婆和我女兒回來了。”
另一名坐在出租車后排的女乘客,因未系安全帶繳納50元罰款后,同時接過了交警遞給她的關于新交規的宣傳單。但她剛一坐進車內,關上車門就當著交警的面把宣傳材料撕得粉碎。
乘客們在接受處罰時,給出的理由也五花八門:“我以為只有司機要系安全帶,現在乘客坐在后排也要系啊?”“我不知道有這個規定,坐后排不系安全帶也要罰款,太小題大作了吧?”……
“為了儂自己的安全!”楊浦公安交警支隊機動大隊大隊長趙康偉講得最多的是一個數據統計:如果發生交通意外,乘車使用安全帶,死亡率能降低50%以上,因傷致殘率可以降低70%以上。
“周末走公交專用道”會復核
根據新《條例》,公休日和節假日,私家車可以使用公交專用道(不包括中運量71路公交車的專用道)。但昨天,有不少市民收到了電子警察違法告知系統發送的短信,提示違法占用公交專用道。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昨天上午,在虹口公安交警部門舉辦的新《條例》咨詢宣傳活動現場,有位市民向交警咨詢,稱自己在當天上午8時許就收到了“電子警察違法告知短信”,內容是占用公交車道:“新規定雙休日可以走公交專用道,為什么我還是收到了違法提醒,要罰款嗎?”
按照昨天實施的新《條例》規定,昨天正好是周末,上午應該已經可以在公交車車道上行駛了。
記者從現場咨詢獲悉,電子警察拍攝后還會經過人工審核最終認定是否違法,短信僅是告知,駕駛員不必擔心。
虹口公安交警部門告訴記者,電子警察抓拍違法行為分為兩步,第一步是抓拍,第二步是人工審核,真正具有執法權的只有民警,電子警察能提供的僅僅是“證據”,需要民警審核認定后,才能作為處罰依據。
虹口交警現場向這位駕駛員解釋,上述違法信息將經由人工后臺核實后再錄入系統,目前收到的只是告知短信,因此駕駛員不必擔心,“后臺會刪除電子警察拍到的照片,不會罰款。“
新規首例:用別人駕照代扣分,罰500元
昨天上午10點左右,違法駕駛人劉某攜帶同事許某的駕駛證,冒充許某來到徐匯交警支隊違法處理窗口要求處理交通違法。窗口處理民警高國斌發現,劉某相貌與駕駛證照片存在明顯差異。這是新《條例》實施首日,首名被查處的“由他人替代記分”的違法人員。
“他來處理的時候給我駕駛證,我一看駕駛證上面的照片與處理的人實際年齡不符,就反復跟他核實身份。”高國斌說。而劉某則堅稱是他本人的駕駛證。
“我讓他報一下駕駛證上的身份證號,他報不出來。”民警經過現場信息比對核實,劉某這才供認了自己的違法事實。劉某告訴記者,他因違法行為較多,而本人駕駛證已臨近被記滿分,就借用同事許某的駕駛證想代替處理。
新《條例》規定,禁止由他人替代記分,禁止替代他人記分,禁止介紹替代記分。如違反該規定,由他人替代記分的,由公安機關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據此,徐匯交警支隊依法將對其做出500元罰款的處罰。
同時,徐匯交警也要求出借駕駛證的許某配合調查,“新《條例》規定,替代他人記分的,也要罰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可以暫扣駕駛證”。
大巴一次連續變兩條道被罰200元
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增設了“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不得一次連續變換兩條車道”的規定。昨天下午,上海市公安交警總隊高架支隊四大隊在滬閔高架對該違法行為進行現場查處。
下午3時10分許,滬閔高架近中環虹梅立交,一輛“滬B”號牌的往返于“上海—普陀”的省際大巴,從莘莊方向往上中路隧道方向一次性連續變換兩根車道,從3號車道一下子到了5號車道。
見狀,5號車道的后方車輛忙不迭踩下剎車。
“里面(車道)堵車,我要往上中路隧道過去,快到閘道口了,就想著快點變出來。我不知道現在有這個規定。”大巴車駕駛員俞師傅因一次連續變換兩條車道被交警攔下后解釋說。
按照《條例》規定,交警依法對其處以200元罰款。
隨后,不到5分鐘,又有兩輛車一次連續變換兩根車道被交警攔下。司機均表示,不清楚《條例》的規定,“以后知道了,不會這樣了。”
高架交警告訴記者,一次連續更換兩根車道極易引發交通事故,后車容易發生追尾、碰擦事故,同時也影響高架道路的正常通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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