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資、薪金所得:指個人因任職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
2、勞務報酬所得:指個人從事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測試、醫療、法律、會計、咨詢、講學、新聞、廣播、翻譯、審稿、書畫、雕刻、影視、錄音、錄像、演出、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以及其他勞務取得的所得。
3、稿酬所得:指個人因作品以圖書、報刊形式出版、發表而取得的所得。
4、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指個人提供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非專利技術以及其他特許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權的使用權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5、住房貸款利息:住房貸款“利息”,而并非住房貸款。指用房產在銀行辦理的貸款,該貸款要按照銀行規定的利率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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