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年近60的何老伯熱衷網購,但是在網上購買的一部家用多功能伸縮折疊梯卻讓他折了7根肋骨。
近日,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就審結了這起因網購而引起的健康權糾紛案,二審認定網絡賣家暨生產商銷售的產品存在一定的缺陷和事故隱患,并因此導致消費者受傷,應對消費者承擔70%的侵權責任。
據產品介紹,這部梯子既可以作為人字梯使用,也可以合攏變成直梯使用,非常方便。最近何先生要修繕房屋,這樣一部梯子正好能派上用場,于是,何先生便下單購買了這款梯子。
到貨后的第三天,何先生想補一補房子里漏水的地方,便拿出梯子安裝。為了方便梯子挪移,何先生按照說明書在梯子的一邊梯腳處安裝了兩個滑輪。安裝好后,他將梯子兩邊合攏變成直梯,移至需要修補的地方靠墻擺放好。不料,剛爬幾步就連人帶梯重重滑倒在地。
何先生的妻子連忙撥打120急救,將他送至醫院救治。經醫院檢查,何先生被診斷為雙手尺橈骨及左側第五掌粉碎性骨折,下顎支及下顎體錯位粉碎性骨折,胸前7根肋骨骨折有部分錯位。后經司法鑒定,何先生被評定為十級傷殘。
何先生怎么也沒料到,一部家用梯子竟引發了這么嚴重的意外。何先生認為,他從高空墜落摔傷,完全是因為梯子底腳處裝有輪子卻無任何限制或鎖定梯子滑倒的措施,而且產品說明書也無任何危險警示。他認為,梯子的賣家暨生產商芬哈公司應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
何先生遂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定芬哈公司賠償醫療費、營養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39萬余元。
一審法院審理后認為,涉案梯子合攏變成直梯使用時,需要將裝有滑輪的一邊梯腳朝外靠墻擺放梯子,梯子才能安全使用。
芬哈公司生產并銷售的此款梯子存在一定的設計缺陷和事故隱患,且該缺陷導致的使用危險是何先生滑倒的主要因素,故認定芬哈公司應對何先生損失承擔70%的主要責任;何先生自身亦存在一定過錯,自行承擔30%的次要責任。
一審法院判決芬哈公司賠償何先生各項損失共計22萬余元。
芬哈公司不服,上訴至上海一中院。芬哈公司認為,其生產的梯子沒有問題,何先生受傷系其使用不當而造成,相應后果應由其自負。
上海一中院經審理后認為,一審法院認定存在事實依據,責任比例劃分也已經考慮到何先生自身的過錯,無明顯不當。一審法院關于各項損失的認定及金額的計算,均無不當。故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網友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