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ngMingS.COM崇明網訊 在企業的各種侵犯勞動權益行為中,哪一項最頻繁?日前,中工網等聯合推出的“勞動侵權”調查顯示,“加班不給加班費”成為勞動者遭遇最多的侵權行為,緊隨其后的依次是帶薪休假難落實、高溫補貼發放不到位、企業不簽勞動合同。
無獨有偶,加班費的“缺位”也令本市不少非公企業職工感覺很受傷。來自本市某區針對1200名非公企業樓宇白領職工需求的調研也顯示:付給加班工資的企業僅為39.32%,換取調休單的為37.8%,沒有補償的占了22.88%。
長期加班從未拿過加班費
加班,在各類型企業尤其是互聯網、設計等行業已成為一種工作常態。
40出頭的劉先生是本市某民營設計公司的部門主管,每年10月至年底這段時間,是他們所在行業的“忙季”,“項目多得透不過氣來,而且時間緊、要求高,只能靠加班加點完成。”不得已的情況下,劉先生不得不每天下班后把項目帶回家,繼續在家趕活兒,“忙完兒子的功課,等他睡著后,接著打開電腦戰斗。”他告訴記者,這段時間里,他每天幾乎都要加班四五個小時,一般都是夜里12點之后眼皮困得直打架,才“爬”到床上睡覺,因為第二天早上還得去單位上班打卡。
劉先生說,盡管每年加班時間高達上千小時,但單位從來沒有發過一分錢加班費,對此,他也沒有找領導理論過,“平時的項目獎收入還不錯,加班費沒有也就算了。”記者在隨機采訪中發現,與人們印象中低收入群體易被侵權所不同的是,中高收入階層沒有加班費的現象也比較普遍。
75%受調查者不投訴
中工網的“勞動侵權”調查表明:加班不給加班費占35%,帶薪休假則占30%。但另一個數據卻顯示,僅25%的被調查者選擇會去相關部門投訴勞動權益受到侵犯,而75%的被調查者選擇不會投訴。
網友“新華”表示:老板不想給加班費的辦法可多了。比如我們的老板說,我們單位實行計件工資制,在核算工資時已經把加班費核算到計件工資里邊,因此,“五一”期間加班三天,不再另外支付加班費。工人還能說啥?網友“不是浪子金不換”則表示:“受到非法侵害時,說不生氣、不想投訴是假的。但鑒于投訴、立案、解決的過程漫長,一般人還是選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對此,勞動法專家、江三角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陸敬波認為,職工的想法也在情理之中。他分析道,原因不乏有三:其一,員工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處于弱勢地位,所謂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頭,不想因此被企業“穿小鞋”;其二,加班費數額不大,不值得為此耗費時間和精力;其三,走法律程序不僅時間較長,而且程序復雜,投入產出比不太合算。因此絕大多數勞動者選擇暫時忍氣吞聲,“但是,也有一部分職工選擇秋后算賬,在離職后維護自己的權益,我們也接到過不少這樣的案子。”
工會成職工求助主要對象
勞動權益受到侵犯,除了走法律程序,還有哪些其他途徑呢?隨著工會組織在非公企業影響力的日益提升,工會也成為職工求助的主要對象之一。據靜安區總工會的一項調研顯示:針對“職工與企業發展勞資糾紛,第一時間找誰幫助”這一問題,近五成職工選擇了本級工會,還有兩成多職工選擇上級工會,希望工會幫助維護的勞動權益中,33%職工希望減少加班加點情況。
為此,靜安區總工會提出,將加大對工會干部在實務操作和案例示范等方面的培訓力度,提高工會干部的服務能力,并計劃建設一支職工服務志愿者隊伍,借助社會力量,為職工提供更為優質全面的維權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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